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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砂浆王”和钢筋原材料质量检查验收的通知
时间:2008-07-08 11:17:23

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关于加强“砂浆王”和钢筋原材料质量 

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项目管理部:

砌筑砂浆和钢筋是组成房屋结构的主要原材料,如果没有把握好以上材料的质量检验验收关,将导致工程出现严重的质量后果和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各项目管理部必须特别重视对以上原材料检验验收质量的控制。现根据当前实际,要求各项目管理部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行原材料检验验收的同时,特补充以下要求,请各项目管理部遵照执行。

一、“砂浆王”(或称“石灰王”,下同)的使用要求

1、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2、砌筑砂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要求进行施工。

3、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含“砂浆王”)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摘自《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第4.0.8。本条为强制性规范)

4、如使用“砂浆王”的工程,除执行第3条的规定外,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提供:(1)详细的施工方案(含确保质量的措施等);(2)业主许可;(3)该产品的浙江省建设厅“产品使用推广证明”;(4)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等。

5、告知业主使用“砂浆王”的利弊。

二、钢筋验收的要求

1、钢筋的外观应均匀无瑕疵。

2、钢筋的理论重量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严禁对理论重量超过负偏差的钢筋进行测试、验收和使用。

3、对钢筋原材料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实行随同抽查测试制度。由项目总监指定有关监理人员随同施工单位质量检验人员到检测中心检测,随同抽查检测的数量一般不少于检验批次的1/3。